疫情对中小企业有哪些减免政策
1、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期到今年3月31日。
2、疫情期间房租可减免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内容 社保免征:企业可免征最多5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公积金可缓缴。 实施范围: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4、疫情期间企业贷款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5、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和商铺有减租的政策,其他个人房租只是鼓励个人减免。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河北地区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依法办理延长征期与缓缴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调整定额并简化办理手续。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相关医疗机构和研发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免政策。
免征多项税费: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扩大免税进口范围。支持复工复产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一)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或预征率。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多项减免政策来支持企业和个人。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租金减免、税收减免以及贷款支持等。社保费减免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实施了不同幅度的社保费用减免措施,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疫情期间河北地区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河北地区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依法办理延长征期与缓缴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调整定额并简化办理手续。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对参加疫情防控的相关医疗机构和研发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免政策。
河北疫情期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2项政策:支持防护救治 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措施之一是支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进口。河北省商务厅为企业提供海外医疗物资供应商信息,拓宽进口渠道。同时,免费提供海外出口方资信调查,提供进口预付款保险服务。此外,该省还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进口报关通关流程顺畅。另一项措施是支持外贸企业复工投产。
免征相关税费:疫情期间,对于捐赠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免税进口范围扩大:疫情期间,免税进口范围将有所扩大。 支持复工复产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延长税收减免优惠期限: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即8年。
疫情期间口罩生产企业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疫情期间,口罩生产企业确实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税收优惠如下:增值税优惠: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如果企业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上一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在税务处理上,疫情期间购买口罩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以将所取得的对应发票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若企业将口罩用于职工福利,则口罩的进项税额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转出。
吉林省开口罩厂国家有补贴。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具体的政策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
一般纳税人销售口罩出口口罩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根据财税告[2020]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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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创健号的签约作者“谈尚萍”!
希望本篇文章《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税收优惠(疫情影响下的税收)》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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