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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设计说明
一、概述
(一)幼儿园建筑设计要点
1.幼儿的生理、心理、行为特点及科学管理的要求决定了幼儿建筑的基本特征和设计要求。即满足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的要求;满足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征的需求;运用儿童行为科学、心理学的理论来研究幼儿建筑环境及其设计要点。
2.创造舒适的睡眠和良好的室内、外活动环境以适应幼儿生活规律的要求。
3.创造阳光充足,空气清新,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的利于幼儿成长的环境。
4.创造安全,利于防护的环境,以保障幼儿的安全。
5.适应幼儿园科学管理的需要。
(二)幼儿园的规模
幼儿园、托儿所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养的机构。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
幼儿园规模及每班的容纳人数(班容量)是根据幼儿年龄的差异而反映出其生活处理能力的不同及保教人员的工作量决定的。幼儿园规模按3的倍数确定其班级数,一般以6~9个班规模为宜。 幼儿园根据幼儿岁数的不同,可分为小、中、大班,小班收托3~4岁以下的幼儿,每班20~25人,中班收托4~5岁以下的幼儿,每班26~30人,大班收托5~6岁以下的幼儿,每班31~35人。
(三)幼儿园的功能关系分析
幼儿园的功能分区,一般可分为幼儿活动区、服务区和供应区。
二、幼儿园建筑的组成及设计
幼儿园建筑主要由生活用房、服务用房和供应用房等三部分组成。
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班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一)生活用房设计
1.基本要求:
根据JGS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幼儿园生活用房的设计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严禁将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除音体活动室的净高不小于3.6m以外,其它生活用房的净高不小于2.8m。
(3)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避阳设施。
(4)生活用房采用侧窗采光时,其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窗地面积比的规定。
2.面积的确定
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的规定。
3.活动室设计
(1)平面形式的选择
活动室的平面形式应满足幼儿教学、游戏、活动等多种使用功能的要求。其平面形式应活泼、多样、富有韵律感,以适应幼儿生理、心理的需求。
活动室平面形式常用的有:矩形、方形、六边形、八边形、扇形及局部曲、折形等;其中矩形、方形平面有利于家具布置且结构简单,施工方便,是国内外活动室平面采用最普遍的形式,而六边形、八边形及扇形等平面适应幼儿的心理特征,平面形式活泼,可组合成多种形式,国内外新建幼儿园较多采用这种形式。
(2)室内环境色彩设计
活动室内的环境色彩,主要是指对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的背景色彩和家具、设施等主体色彩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除应符合一般的审美心理要求外,还应考虑幼儿的喜好及要求,创造明快、欢愉简洁的空间气氛。
①墙面色彩作为整体空间的背景色,应以柔美、雅致的浅灰色及偏亮的暖色调如浅米黄、浅粉红等为宜。前墙应降低与黑板周围的亮度比,墙裙色彩可选用与墙面色彩接近的无光油漆;
②地面易弄脏,而且需有一定的稳定感,常采用较深的暖色调。
③天棚为增强室内漫射光的反射效果,并使空间不致造成视觉和心理上的压力,宜采用反射系数高的白色或浅色调。
④门、窗框的内表面色彩与墙面色调接近,以淡色调为宜,以降低其与墙面的亮度差,减少幼儿的视觉疲劳。
⑤活动室内幼儿园使用的家具、设施色彩常作为活动室的主体色彩,选择鲜艳、明快的暖色,在背景色彩的烘托下呈现幼儿活动空间的活泼、明快的气息。
(3)室内的家具与设施设计
活动室内常用的家具与设施可分为教学类和生活类两大类。前者包括桌椅、玩具柜、教具、作业柜、黑板等,后者包括分餐桌、饮水桶及口杯架等。
幼儿家具设备应根据幼儿体格发育的特征,适应幼儿人体工学的要求,应考虑幼儿使用的安全和方便,避免尖锐棱角,宜做成圆弧状。家具应坚固、轻巧,便于幼儿搬动,造型和色泽应新颖、美观,富有启发性和趣味行,以适应幼儿多种活动的需要。
4.寝室设计
幼儿需要睡眠的时间较长,一般3~6岁的幼儿睡眠时间需要11~12小时,其中午睡约2~2.5小时,安静、舒适的睡眠空间,保证良好的睡眠条件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条件之一。
幼儿人体尺寸及常见幼儿家具尺寸如图幼儿人体尺寸及常见幼儿家具尺寸所示。
(1)卧室的设计要求
① 应满足全班幼儿(以每班平均30人计)睡眠、休息的需要。
② 应有安静、舒适、整洁的睡眠环境。
③ 应较好的朝向和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直射阳光照射。炎热地区应避免西晒,亦可装遮阳设施,寒冷地区应保证冬季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容量。
④ 应适于床位排列并便于保教人员巡视、照顾及管理工作的方便。
(2)床位排列方式及基本尺寸
床是卧室内设置的主要家具,因其数量多、占地面积大,所以床的基本尺寸及排列方式是卧室大小的主要决定因素,也是卧室设计是否合理的关键。
① 床的功能尺寸
幼儿床的尺寸应满足下列要求,即床长为幼儿平均身高加25cm,床宽为最大幼儿体宽的2倍。床高应考虑服务人员的工作方便。
幼儿床的功能尺寸,见表儿童床功能尺寸和图幼儿床所示。
② 床位排列及其基本尺寸要求
为节省面积,便于使用,幼儿园床位排列常采用两床相靠或成组排列方式,但并排床位不应超过2个,相接床位不宜超过4个。
为便于保教人员管理,每个床位应有一长边靠近走道。
卧室内主通道不应小于0.9m,次通道不宜小于0.5m,二床之间通道不宜小于0.3m。
为防止幼儿睡眠时受凉,床不能紧贴外墙窗设置,床与外墙和窗的距离不应小于0.4m。
床位排列基本尺寸,见图寝室床位排列基本尺寸所示。
5.卫生间设计
卫生间是幼儿生活用房中使用频繁的房间,由盥洗、厕所两部分组成。为减少幼儿交叉感染,卫生间宜各班独立设置,且厕所与盥洗之间宜隔开设置,避免混设,如卫生间平面布置图所示。
(1)卫生间设计要求
① 位置:幼儿卫生间,特别是盥洗室使用频繁,要求紧靠活动室和卧室且与班活动场地毗连。
② 幼儿园每班卫生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5㎡,设备的尺寸应符合幼儿的尺度。
(2)卫生设备的内容及数量
① 幼儿卫生间内应设置的主要卫生设备有:大便器、小便器、盥洗台、污水池、毛巾架等,根据需要还应设置淋浴器或浴盆、清洁柜等。
② 每班卫生间内应设置的最少设备数量,见表每班卫生间内最小设备数量所示。
③ 为便于保教人员使用,每班的卫生间应设置一个蹲位的专用厕所小间或单独集中设置。
(3)幼儿主要卫生间设备设计要求及图例、尺寸,见图幼儿主要卫生设备所示。
6.活动单元的平面组合
(1)活动单元组合的类型及特点:活动单元室幼儿建筑中的主要用房,是幼儿生活、活动的基本空间,主要包括活动室、卧室和卫生间等。活动单元的组合类型可分为:穿套式、走廊式、分层式三种,其组合方式及特点如表儿童活动单元组合类型及特点所示。
(2)活动单元的形式:活动单元可分为矩形、方形、扇形、六边形、八边形等多种形式,如图活动单元的基本形式所示。
7.音体活动室
音体活动室是全园幼儿公用的活动室,也可兼作合班教室及风雨操场,可作为音乐、体育、大型游戏,全园集会及展览的场所。在音体活动室内需设表演区,满足小型演出的需要,并且还应附设一间贮藏室,以存放家具、教具等物品。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既要方便各班幼儿使用,又要与其有一定的隔离,避免使用时所产生的噪音干扰邻近生活用房。由于音体活动室的面积较大,空间较高,因此,它最好设于建筑的底层或单独设置,但此时,需有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音体活动室的形状应轻快、活泼并有儿童建筑的特点,一般除长方形、正方形外还设计成多边形、圆形及一端呈圆弧形的平面形状。又因其体量较大、体型活泼,往往成为幼儿园建筑造型处理的重点。
(二)服务用房设计
服务用房是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主要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及办公室等。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应满足表服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的规定:
1、医务、保健室
医务、保健用房一般设医务保健室一间、隔离室一间或数间,及一个厕位的幼儿园专用厕所。最小使用面积为18㎡。规模小的全日制幼儿园只设一个大间的医务、保健室。
医务、保健室,一般与服务用房组成一个区,设在服务用房端部,或与隔离室等房间组合在一起,独立成单元,设在底层门厅附近或设在幼儿园大门入口处。
2.隔离室
隔离室用作收容在托途中生病的幼儿为避免交叉感染,轻病儿在隔离室进行诊治,重病儿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则在隔离室作短时等待家长前来送往医院进一步诊治。
规模小的幼儿园可设半间作隔离室或在医务、保健室内设一观察床位作临时诊治及观察幼儿病情用。隔离室与医务保健室一般应毗邻,并设玻璃隔断或观察窗。
3.晨检室
根据幼儿卫生保健要求,幼儿清晨入园、所时应有医务人员检查幼儿是否有异常情况,以便及时发现病情,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病儿的病情蔓延。
晨检室的位置应靠近大门入口处,一般多设在主体建筑入口。晨检室也可与传达室、收发室连在一起设在大门入口处,但应与传达室、收发室有分隔。
4.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是托、幼建筑的教学、管理用房。分为教学办公室及行政办公室两部分:
(1)教学办公室,主要是供教师进行教学备课及教学研究使用,由教学备课室、教具制作及陈列、资料兼会议室等组成。
教学办公室也可与行政办公部分组合在一起,组成办公单元,集中设置于总平面入口区,或设在主体建筑内。
(2)行政办公室:主要供行政、管理的办公用房、由园长室、接待室、财务、总务办公室及总务库房等组成。
其位置应对内、对外联系方便且避免家长或外部人员联系工作时而深入园内部,一般设于入口附近。
(3)传达、值班室是园区的门户,常与入口、大门、围墙相结合设于幼儿建筑入口处。
(三)供应用房设计
供应用房是幼儿园的后勤服务用房。主要包括厨房、消毒房、洗衣房等。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应满足表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的规定:
1.厨房
(1)组成及布置方式
厨房由主副食加工间、主食库、副食库、配餐间、冷藏室等组成。
厨房的布置方式分为独立设置,毗邻设置及内部设置三种。独立设置方式即厨房与主体建筑分离,多用于寄宿制及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毗邻设置方式即厨房与主体建筑毗邻,此种布置方式是幼儿园最常用的方式。内部设置方式即厨房设于主体建筑内,此种少用,一般用于小型幼儿园。无论何种方式,厨房的位置都应位于幼儿生活用房的下风侧,与幼儿厨房保持一定距离,但运输饭菜要方便、快捷,避免与幼儿流线混淆、交叉、宜单独设置次要出入口,直通厨房或杂物院,且距幼儿园主出入口不应超过20m。
(2)设计要求
① 厨房应设置专用对外出入口,使杂物流线与幼儿流线分开。其平面设计应满足操作顺序,合理组织内部各交通流线,避免生、热食物的流线交叉。如图主、副食加工间平面布置所示。
厨房设备常用规模尺寸如表厨房设备常用规格尺寸所示。
② 厨房应有良好的道风,排气设置,避免油烟、气味窜入幼儿园生活用房。
③ 厨房地面、墙裙及洗池、炉灶等应有以瓷砖镶面或水磨石面层,便于刷洗。地面应有排水坡度(1%~1.5%)和地漏,并在室内设有排水沟,便于及时排除室内地面水。
④ 为避蝇、防鼠应加设纱门、纱窗。
⑤ 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一般设置在配餐间内。
(四)防火与疏散
1.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或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2.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走廊最小净宽度的规定。
3.在幼儿园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4.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②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③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5.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五)构造设计
1.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2.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园、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② 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③ 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④ 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⑤ 外门宜设纱门
3.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② 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4.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5.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三、幼儿园平面组合及造型设计
1.平面组合
为给幼儿创造一个“寓教于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环境,托儿所、幼儿园的平面组合形式应活泼多变,错落有致。
托儿所、幼儿园一般组合形式有单元式(组团式)、并联式、分枝式、跃层式、中庭式、内院式、风车式、放射式等。
2.造型设计
幼儿园建筑造型是指构成幼儿园建筑的外部形态的美学形式,是被人直接感知的建筑环境和建筑空间。
幼儿建筑的造型设计应反映公共建筑造型的共同规律及幼儿建筑自身所特有的环境特征及空间特征。它们是通过各种与造型相关的要素,如体量的组合、虚实的排列、色彩的处理、光影的变化及材料、质地效果等来创造托、幼建筑所特有的心理感觉与个性特征。
一般来说,幼儿建筑具有以下造型特征:
① 体量不大,尺度小巧。
② 错落有致,虚实变幻。
③ 布局活泼,造型生动。
④ 新奇、童稚、直观、鲜明。
幼儿建筑的造型设计手法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从式造型
幼儿建筑主体是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应用房是其配体。,而且儿童活动单元因其数量多且反映幼教建筑个性,常组合成富有韵律感的建筑群,形成托幼建筑的主体,起主导支配地位。音体活动室因其功能要求及体量较大,常独立设置,从而形成了儿童活动单元组群与音体活动室之间的主从关系。在建筑形体组合时应突出主体富有韵律感的形态,强调某一建筑符号的重复运用,强调形成整体组合群,并考虑活动单元群与其他体量之间的均衡。
(2)母题式造型
母题造型即运用同一要素做主题,在建筑造型上反复运用,并以统一中求变化的原则使“母题”产生一定的相异性,以达到托、幼建筑的活泼、生动之感。
托、幼建筑的儿童活动单元因其形状,大小,色、质等相同或类同,而且数量多,应强调并重复使用某种要素如体形、屋面、门窗等构成“母题”强烈的韵律感。
“母题”有多种形式,托、幼建筑的形体一般运用简单的几何形体如,正方形、矩形、六边形、圆形及圆弧与直线相结合的复合形作为建筑外形的基本要素,托、幼建筑母题的内容还包括门、窗、屋面、墙面及某些装饰等均可作为托、幼建筑母题的基本要素。
(3)积木式造型
积木式造型常采用模拟手法表达“童话”意境,如有的似城堡、钟楼,有的似林中营寨,有的似大自然中的动物等,形象生动活泼,静中求动,多姿多彩,颇有童稚之气和新奇之感。
四、幼儿园总平面设计简介
1.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统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应满足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2)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80+20(N-1)
注: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3.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4.幼儿园宜在供应内设置杂物园,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境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5.总平面布局形式及实例
幼儿园总平面布局形式一般集中式及分散式两种。
(1)集中式。即将幼儿园建筑的三大组成部分:生活用房、服务用房及供应房组合在一起,根据各自的功能要求确定其相对位置,班组游戏场地及公共活动场地也相应集中设置。
集中式布局的优点是布置紧凑,联系方便,幼儿园各组成部分与儿童活动单元既有隔离又有较方便的联系,节约用地和管线设备。但其不能完全满足卫生、防疫要求,易交叉感染,需加以防范其采光、日照、通风等方面也不如分散式理想。
(2)分散式。即将幼儿园的生活用房、服务用房及供应用房分散布置,由于规模及用地条件不同,分散布局的程度也不同,一般将幼儿使用部分与成人使用部分分开设置在两栋楼内(将幼儿生活用房与服务用房及供应用房分开设置),场地也有不同程度的分散。
分散式布局的优点是较好地满足了卫生、防疫要求。各儿童活动单元独立性强,干扰少;各儿童活动单元朝向、采光、通风都能较理想地得到解决;班游戏场地较独立,室内外空间结合较好。但其占地大,且各班联系不便;管道费,不利于集中采暖;厨房送饭菜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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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设计
第一章 概述
1)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2)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 基地选择
1)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 总平面设计
1)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
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 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4) 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5)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筑设计
1一般规定
1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2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规定设置。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
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房间名称 净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
音体活动室 3.60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
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窗地面积比
房间名称 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 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1/6
其它房间 1/8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
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不应大于75dB。
2 幼儿园生活用房
1)条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2)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3)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4)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房间名称\规模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备 注
活动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寝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卫生间 15 15 15 指每班面积
衣帽贮藏室 9 9 9 指每班面积
音体活动室 150 120 90 指全园共用面积
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
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
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5)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
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
污水池(个) 大便器或沟槽(个或位) 小便槽(位) 盥洗台(水龙头、个) 淋浴(位)
1 4 4 6~8 2
6 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7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3、托儿所生活用房
1)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
房 间 名 称 使 用 面 积积
乳 儿 室 5
喂 奶 室 15
配 乳 室 8
卫 生 间 10
贮 藏 室 6
2)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
的出入口。
3)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4) 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4 服务用房
1)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2)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医务保健室和隔离
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房间规模\名称 大型 中型 小型
医务保健室 12 12 10
隔离室 2×8 8 8
晨检室 15 12 10
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3)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4)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5 供应用房
1)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
厨
房 房间名称\规模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主副食加工间 45 36 30
主食库 15 10 15
副食库 15 10
冷藏库 8 6 4
配餐间 18 15 10
消毒间 12 10 8
洗衣房 15 12 8
2) 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6 防火与疏散
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3)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走廊最小净宽度m
房间名称\房间布置 双面布房 单面布房或外廊
生活用房 1.8 1.5
服务供应用房 1.5 1.3
4)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6)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七节 建筑构造
1) 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2)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3)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4)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5)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6) 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可以。
电梯主要应用于高层建筑中,是竖向联系的最主要交通工具,例如被撞毁的美国世贸中心的两幢大厦中就有208部电梯。电梯的主要类型有乘客电梯、服务电梯、观光电梯、自动扶梯、食梯和消防电梯,消防电梯一般与客梯等工作电梯兼用。
消防电梯通常都具备有完善的消防功能:它应当是双路电源,即万一建筑物工作电梯电源中断时,消防电梯的非常电源能自动投合,可以继续运行;它应当具有紧急控制功能,即当楼上发生火灾时,它可接受指令,及时返回首层,而不再继续接纳乘客,只可供消防人员使用;它应当在轿厢顶部预留一个紧急疏散出口,万一电梯的开门机构失灵时,也可由此处疏散逃生。对于高层民用建筑的主体部分,楼层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一台消防电梯;超过1500平方米,不足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两台消防电梯;每层面积超过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三台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竖井应当单独设置,不得有其他的电气管道、水管、气管或通风管道通过。消防电梯应当设有前室,前室应设有防火门,使其具有防火防烟功能。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宜小于800公斤,轿厢的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米×1.5米,其作用在于能搬运较大型的消防器具和放置救生的担架等。消防电梯内的装修材料,必须是非燃建材。消防电梯动力与控制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的门口应设有漫坡防水措施。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有专用电话,在首层还应设有专用的操纵按钮。如果在这些方面功能都能达标,那么万一建筑内发生火灾,消防电梯就可以用于消防救生。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普通电梯则不可用于消防救生,着火时搭乘电梯将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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